Accounting22 (415)
一般商業條款 Tititi
根據第 6 (1) 條 (e) 點,公寓與這些系統的連接需要額外的服務這一事實也很重要。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2)(a) 條涉及專業謹慎的要求,似乎與房地產和金融服務領域與消費者打交道的貿易商特別相關 (429)。 如果貿易商不按照這些商業活動領域的專業人員合理期望的專業知識和謹慎標準行事,可能會給消費者帶來嚴重的經濟後果。 會計服務 遊戲中的某些商業行為(包括嵌入式廣告)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8-9 條的管轄範圍。 交易實踐也可以定制,並考慮有關玩家風險的特定資訊。
裝置資訊包括手機IMEI和MEID號、產品類型、產品名稱、裝置、產品品牌、螢幕解析度、Android版本、應用程式API版本和時區。 2、涉及公共安全、公共衛生、重要公共利益的資訊處理。 如果您對此政策有任何疑問,可以透過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與我們聯繫。 寮國當地稅收和商業法規的概述對於成功和適當的商業運營至關重要。 工商登記 透過了解註冊流程、稅務義務、就業法規、智慧財產權和環境法規,您可以順利地在寮國設立和經營您的企業。 Billingo 和 Számlázz.hu 整合 您可以免費將您的 Wise Business 帳戶連接到 Billingo 或 Számlázz.hu 線上發票平台。
(283) 特別是,對天然氣和電力計費資訊的第 10 條的修訂要求第 VII 條。 根據第2點,對於電力和燃氣,如果技術上可行且經濟上合理,則計費資訊可靠、準確並基於實際消耗; 9a。 要求向最終用戶提供價格具競爭力的儀表,準確反映其實際能源消耗。 房產價格,包括增值稅和所有不可避免的費用,例如銷售人員或代理人的佣金,是第 7(4)(c) 條規定的重要資訊。 根據第 6(1)(a) 和 (b) 條以及第 7(4)(a) 條,房產的建築面積可被視為重要資訊。 根據《航空運轉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選座附加費(另一個解決方案是在客艙不同部位隨機分配座位)必須在機艙內以清晰、透明、清晰的形式註明。 商家使用預先勾選的方塊或以模糊和令人困惑的方式提供附加服務,從而隱藏了不必預訂附加服務的可能性或使消費者很難不選擇附加服務。 透過這種方式,商家可以誘導消費者接受他們原本不會使用的額外服務。 在宣傳航班機會時,交易者必須確保有關座位和航班可用性(例如「最後一個可用座位」)的聲明清晰且真實。
即使沒有依照本條規定逐案調查,也應被認為是不公平的。 根據第 7 條第(4)(b)款,經營者未能告知消費者其郵寄地址和身分資訊可能構成誤導性遺漏。 這是為了確保消費者在這個關鍵時刻獲得最大的法律確定性(207)。 第 7 條第(4)款旨在確保當貿易商提出商業報價時,他們同時以可理解和明確的方式提供足夠的信息,使消費者能夠就購買做出明智的決定,除非該信息已經從上下文。 在同一案件中,法院也指出,所使用的通訊工具所決定的空間和時間限制必須與涉案產品的性質和特性進行比較。 這對於評估交易者是否無法展示或清楚陳述資訊是必要的。 工商登記 如果無法包含產品的所有相關訊息,交易者可以參考其產品網站。 但是,該網站必須包含有關產品的基本特徵、價格以及第7(200)條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資訊。 根據第7 條第(2)款,如果經營者「以含糊、難以理解、不明確或不及時的方式」提供重大信息,且可能導致普通消費者做出他認為可能的交易決定,則被視為誤導性遺漏。 由於第6條第(2)款(c)項的適用是因「差異」的存在而觸發的,因此無需定義「參考產品」。 也就是說,沒有必要確定以相同方式銷售的商品中哪些是“原版”,哪些是“不同”版本。
(391) 《一般資料保護條例》中包含的相關法律僅適用於根據同意或合約處理個人資料並在不同資料控制者之間傳輸的情況。 但是,如果傳輸涉及相同交易者(即根據《一般資料保護規範》的相同資料控制者)提供的不同版本的服務,則此權利不適用。 (367) 例如,《一般資料保護規範》不允許使用預先勾選的方格來表示同意處理個人資料。 同樣,電子隱私指令要求最終用戶同意在其終端設備上放置 cookie 和其他標識符,除非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 此外,一旦給予同意,就必須能夠像給予一樣容易地撤回同意。 第 eight 條和第 9 條規定了調查侵略性商業行為的標準。 首先,指令附件一第27點提到了金融服務領域的侵略性商業行為,這種行為在任何情況下都被認為是不公平的。 設立公司 此外,委員會關於住宿分時度假指示的報告強調了與終止住宿分時度假合約相關的反覆出現的消費者問題。 報告指出,這一問題可以在國家法律層面上以及透過更好地執行相關歐盟消費者保護法文書來有效解決。 如果商家提供附加(可選)服務,則必須將可選費用的資訊與主要服務分開顯示在顯著位置;經營者不得誤導消費者購買附加服務。 例如,可選費用可以是單間附加費、可選保險、座位選擇或託運行李(而不是手提行李)(398)。 必須在購買邀請中告知消費者存在非強制性費用,並且無論如何最遲在預訂過程開始時告知消費者。
更具體地說,它的每乘客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是其他四家歐洲航空公司中最低的,前提是該方法允許進行這種比較,並且該航空公司不隱瞞其排放量絕對值增加的事實。 如果氣候聲明是基於碳/溫室氣體抵消,那麼它們應該是透明和詳細的,並考慮到相關的綠化風險。 此外,對所有相關運輸方式(而不僅僅是航空運輸)進行比較將更加客觀和資訊豐富。 根據路線的不同,消費者的出行需求不僅可以透過航空旅行來滿足,還可以透過其他交通方式來滿足。 工商登記 因此,比較鐵路、公路和航空運輸方式的平均乘客公里排放量,可以防止消費者在存在排放較低的可行替代方案時誤認為他們的選擇是「綠色」的。 一家礦泉水公司在產品廣告中打出「零影響」的口號,聲稱礦泉水的生產和銷售對環境沒有影響。 然而,該公司無法證明除了參與環境補償項目之外,它還參與了減少其產品對環境影響的具體活動。
確定時需要考慮的因素,請參考2.2節「商家」的概念。 商業溝通中的清晰義務適用於貿易商,無論他們是否是產品銷售商(357)。 然而,如果專門為實現更高排名而進行的支付是排名參數的一部分並且影響所有顯示結果的排名,則可以在搜尋結果頁面上的單一清晰且突出的資訊中提供關於此類支付的資訊。 此類資訊必須是單獨的,並且是除了上述《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a) 條要求的關於交易者排名參數的一般資訊之外的資訊。 特別是,平台須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 條和第 7 條規定的透明度要求,要求平台在向消費者促銷、銷售或提供產品時不得進行誤導性活動和遺漏。 然而,為了違反 UCP,行銷中使用的名稱必須誤導一般消費者,並引導他們做出原本不會做出的商業決策。 在某些情況下,此類未經證實的說法可能會給消費者留下這樣的印象:貿易商的產品或活動對環境沒有負面影響或僅產生正面影響。 工商登記 如果它們可能會誤導一般消費者並導致他們做出原本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則它們可能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a) 和 (b) 條的管轄範圍。 如果商家沒有向消費者明確表示,透過註冊免費試用,他們可能會註冊訂閱,則可能會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 條第 1 款和第 2 款以及第 7 條的規定。 根據具體情況,也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a) 條。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2)(c) 條明確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對欺騙性「雙重品質」行銷行為的適用,並為國家消費者保護機構處理此類欺騙性行為提供了更明確、更具體的法律依據。 本指南取代並廢除了關於將(原始)UTP 指令應用於「雙品質」食品的委員會通訊 (178) 2017。
一個相關的問題是開發令人上癮的電子介面,其遊戲內容包含賭博元素,例如老虎機、一些戰利品盒/驚喜盒或賭注。 一些成員國認為此類元素受賭博立法的約束,這可能需要超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377) 的額外要求,例如許可批准或完全禁止在遊戲中使用賭博元素。 說服消費者與零售商的內容互動是商業實踐的基本組成部分,尤其是在線上和離線世界中的廣告。 然而,數位環境允許零售商根據消費者數據更有效地應用他們的實踐,具有高可擴展性,甚至是即時動態的。 會計事務所 行銷人員可以利用基於消費者行為和偏好匯總數據的更高程度的知識,例如透過連接不同來源的數據,來開發個人化的說服實踐。 行銷人員也可能有機會進行調整,以提高其做法的有效性,因為他們不斷測試其做法對消費者的影響,從而更多地了解他們的行為(例如透過 A/B 測試)。
商家透過提供線上用戶評論來篩選負面評論的商業行為,即使相關交易決策涉及消費者而非被迫刪除或不發布負面評論的消費者的決定,也可能構成欺騙行為或省略。 在Gelvora案中,法院確認收債公司與消費者信貸協議違約債務人(其債務已被轉讓給該公司)之間的法律關係確實屬於該指令的範圍( 128)。 補救措施的適用條件由成員國決定,可能包括不公平商業行為的嚴重性和性質、所遭受的損害以及其他相關情況等因素。 成員國還必須確定補救措施的具體效果,例如,終止合約的補救措施是否會導致合約訂立無效(雙方有義務恢復到合約簽訂前的狀態)或僅終止合約。 第13 條第(3) 款和第(4) 款提供了額外的、更規範的規則(與第(1) 款中包含的一般規則相比),涉及根據《消費者保護合作條例》,根據國家法律必須採取的一致行動的製裁措施。 E) 點中定義的條件適用於同一侵權行為發生在多個成員國的情況。 只有當可透過《消費者保護合作條例》建立的合作機制取得其他成員國對同一侵權行為實施的製裁資訊時,該規定才適用。 法院強調了《憲章》第 47 公司設立 條關於訴諸司法的權利對於歐盟關於消費者可用補救措施的指令所規定的消費者權利的重要性。 法院提到的有效執行原則意味著國家程序規則不得使行使歐盟法律賦予消費者的權利變得極為困難或實際上不可能(88)。
我們可能會與我們聘請的代表我們向您提供服務的商家、供應商、代理商或其他服務提供者分享您的個人資訊。 當我們與這些其他公司共享資訊以代表我們提供服務時,他們不能將其用於任何其他目的,並且必須對其保密,除非您另行同意或給予我們明確許可。 我們可能會根據我們的合法利益處理您的個人數據,以便建立“輕商業檔案”,根據非侵入性的個人資料類別(例如消費金額、購買的產品/服務、所在商店)分析您的特徵和偏好。 根據 ZVPot 的說法,如果是遠端合約或異地合同,消費者有權在收到合約後 14 天內通知我們他們要退出合同,甚至無需證明其決定的合理性。 會計師 消費者是在其專業或營利活動之外獲取或使用商品和服務的自然人。 合約的撤銷是根據 ZVPot 進行的,因此不適用於法人實體。 本公司不聲明或聲明本網站上的任何資訊適合或可供在美國境外下載。 對於某些人或在某些國家/地區,造訪本網站和網站上的任何資訊可能不合法。 如果您從美國境外造訪本網站,您需自行承擔風險,並遵守美國或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 除適用隱私權聲明的個人資料外,從您收到的所有資訊或資料均被視為由您提供,且本公司並未以保密方式收到這些資訊或資料。 未經父母或監護人事先同意,中興通訊不會故意收集兒童的個人資料。
《不公平商業行為政策》適用於平台和商家利用平台向消費者推銷產品的商業行為。 根據個人評估,平台業者可以出於與其業務相關的目的行事,例如,他對賣家和用戶之間的交易收取佣金、提供額外的付費服務或透過定向廣告賺取收入。 最後,由於消費者在購買房地產時所做的決定的重要性和獨特性,交易者必須特別注意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 條和第 7 條的資訊要求。 在《不公平契約條款指令》的脈絡下,法院強調了家庭住宅作為基本權利的重要性 (434)。 要求不想購買旅遊保險的消費者在預訂機票時點擊「無保險」選項的做法,很可能是《消費者權益指令》第22條和《航空運營條例》第23條(屬於第 記帳士 1 段)。 在《消費者權利指令》生效之前,一些國家當局已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對此類行為提起訴訟。 根據第 7(4)(b) 條,交易者必須提供其郵寄地址和身分詳細資訊。 根據《電子商務指令》第 7(5) 條和第 5(1)(c) 條,貿易商的電子郵件地址也是《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規定的重要資訊。 這些資訊必須易於找到(即不包含在一般條款和條件中或單獨的資訊頁面/連結中),並且必須可以直接且持續地存取。 由於信用卡購買過程中缺乏明確的訊息,可能會導致經常性支付的實際成本隱藏或小字等問題,委員會和國家消費者保護當局於 2021 年採取了行動 (221)。
在某些情況下,服務上發布的附加或不同條款和條件適用於您對服務某些部分的使用(單獨或統稱為「附加條款」)。 如果這些條款與附加條款發生衝突,則以這些條款為準,除非附加條款另有明確規定。 在PROFISHOP,我們與許多因其產品的高品質而享譽國際的知名品牌製造商合作。 台北會計師 當您在我們的線上商店訂購產品時,品牌的製造商會將其直接運送到您的送貨地址。 如果您在我們的產品系列中找不到合適的產品,只需聯絡採購服務的專業顧問即可。 操作訊息,包括更新、共享、暫停、壁紙喜歡和壁紙購買。
本隱私權聲明適用於透過所有網站(包括本網站)、內部頁面、行動應用程式、網路研討會以及其他收集或處理資料的服務和產品收集或處理的個人資訊。 它也適用於與行銷或銷售活動、NCH 未來或當前就業或其他合作相關的數據收集。 出於合法利益(包括分段目的)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是為了執行我們的合法利益與您的利益之間的適當平衡,因為個人資料的處理僅限於實現此類目的絕對必要的範圍內。 提交和未經授權使用本網站上的資料可能違反版權法、商標法、隱私和公開法、某些通訊法律和法規以及其他適用法律。 記帳士 您對您的行為以及使用您的使用者名稱和/或密碼的任何人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因此,您應賠償本公司及其管理人員、董事、員工、關聯公司、代理商、授權人和業務合作夥伴,使其免受與任何第三方相關的所有成本、損害、責任和開支(包括律師費)的損害。 不需要,美國公民身分或永久居留權不是在美國註冊成立的必要條件。 來自世界各地的任何人都可以在美國創辦公司,公司所有權沒有公民身份或居住權限制。 非居民業主可能面臨獲得雇主識別號碼 (EIN) 和遵守州特定法規的特定要求。
應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家身份、聯繫信息、適用的取消政策和旅行安全基本方面的重要信息,例如旅遊住宿是否配備煙霧和一氧化碳探測器,或者客運服務是否經過適當檢查和投保。 根據上述規定,任何顯著扭曲或可能扭曲普通或弱勢消費者經濟行為的操縱行為,根據給定的暗模式,可能違反交易者專業謹慎的要求(第 5 條)或被視為欺騙性行為。 做法(第6-7 條),否則可能被視為侵略性做法(第8-9 條)。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 條中包含的電子介面設計的專業盡職調查要求可能包括源自國際標準和道德設計行為準則的原則。 作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 條所載專業謹慎要求的一般原則,貿易商必須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其電子介面的設計不會扭曲消費者的交易決策。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2) 條和附件一第 22 點,可以針對社群媒體平台和使用社群媒體平台的第三方引用隱藏廣告禁令。 《電子商務指令》第 6(a) 條以及《視聽媒體服務指令》第 9、10 和 28b 條也遵循類似的揭露要求。 《數位服務法》提案和《數位市場法》提案可以進一步加強社群媒體平台在線上廣告方面的義務。 一家電信業者在廣告看板上打出廣告稱,消費者只需 1 茲羅提即可獲得兩台平板電腦或一部手機和一台平板電腦。 不過,零售商並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為了享受這項優惠,他們必須簽署產品的24個月訂閱和36個月分期付款計劃。 消費者保護機構將此廣告歸類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 (220) 第 6(1)(d) 條含義內的誤導性廣告。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5(2)(b)條進一步明確了當某些消費者群體的利益受到威脅時對普通消費者的審查。
這些系統不是由信用卡公司經營的,但他們仍然有義務相應地通知客戶。 消費者在網上購物時輸入信用卡詳細資訊的付款窗口通常是一次性付款金額,而不是定期訂閱。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示》和《支付服務指示》,必須告知消費者每筆支付交易的具體金額,包括經常性交易。 法院在 Bankia 案的判決中明確表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與不為行為準則提供法律約束力的國家法規並不衝突 (175)。 商家或線上市場在銷售中使用品牌名稱作為關鍵字的做法如果誤導了實際提供產品的商家的身份,則可能會誤導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