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ounting22 (12)
概念 法律原則
從稅收角度來看,信託適合規避某些稅收規則,包括在特定情況下精心製定的國際公約。 關於保留在其範圍內的原則指南,兩個法律單位的決定都表明,審查的目的不是要重新措辭原則指南,因此其中包含的法律參考文獻和其中使用的術語(術語)也沒有修改。 為了促進遵守這些規定,HVG-ORAC 出版社打算在今年秋季出版一份由三名 Curia 法官編輯的出版物,其中包括 Curia 的有效民法原則以及解釋性說明。 因此,在目前的情況下,也可能出現相反方向的解決方案。 透過修改國家資料保護法,經過國家安全角度審查並經過歐洲審計的私人公司將有可能根據司法部的授權進行技術資料管理活動。 如第一部分所述,國家公司登記冊由中央國家辦公室管理,並由選定的電子營運公司根據其授權進行管理。
這三本書是所有從事賠償法的律師不可缺少的必讀書籍,其豐富的思想至今沒有任何法律文獻能夠超越。 然而,不容置疑的事實是,這三者都誕生於與現在不同的法律環境,而且由於其產生的日期,無法兼顧近半個世紀的司法實踐和科學成果。 電子系統可以確保名稱排他性(優先順序),資料提供者對名稱真實性負責。 申請人可以事先確定使用名稱的可能性,並在公司辦公室保留名稱(初步名稱保留)。 還有一個問題需要進行實質調查,也就是所謂的歷史上可能使用的名稱。 在這種情況下,資料提供者(法定代表人)在註冊時聲明其姓名的使用是否需要獲得許可,在這種情況下,中央公司辦公室將暫停該程序,直到 MTA 批准為止。 如果隨後發現非法使用歷史名稱,則根據職權或根據要求(例如個人申請),公司有義務在短時間內更改其名稱,否則最終將導致取消。
如果個人在報告期限結束前未更正或補充報稅表草案數據,且未以任何其他方式履行其報告義務,則視為同意其內容。 在這種情況下,報稅表草案就成為納稅人的報稅表。 該介面會透過一則訊息通知屬於上述納稅人群體的人員,在申報截止日期過後,他們的匯票不能成為申報表。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透過在 eSZJA 網路介面的報稅表草稿檢視模式中按下「變更」按鈕來變更資料。 合格會計師 C) 在無效貸款合約的情況下,在沒有恢復原狀的情況下,在作出決定和雙方達成和解之前宣告合約有效,在1959年相關判例中提出了法律解釋問題民法典。 民法典1959年《民法典》生效前簽訂的貸款、租賃協議必須適用1959年《民法典》,但從新立法的角度來看,此類無效法律關係的解決似乎並不簡單。
它為公司成員提供了在合夥協議中指定人員的機會,在繼承的情況下,這些人員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從繼承人處贖回(「收購」)業務份額。 在透過合法繼承終止法人實體成員的情況下,該規定遵循相同的邏輯,公司可以授權其優先的人員贖回合法繼承人的業務份額,而不是排除合法繼承。 意見認為,一般來說,管理人在法人簽訂的合約框架內行事的,在履行合約的框架內,則履行了法人的合約義務,即法人的合約義務。 如果高級官員在這樣做時,是根據自己的利益、為了自己的私有財產的利益而行事,並且在適當的情況下,其行為也構成了故意犯罪的法律事實,則也是如此。 犯罪本身並不意味著駕駛人的行為不屬於法人單位的活動範圍;高級官員的犯罪行為也可能在與這種法律關係相關的法人實體的運作範圍內實施。 公司設立 經理在法人實體的經營範圍內實施犯罪,並不一定意味著他為了私人財產的利益而濫用了權利。 民法典他不知道「犯罪造成損害」的不法責任情形,因此該官員的行為的民法後果本身並不改變,因為該行為也窮盡了犯罪的法律情形。 後者的一個例子是 BGB 第 311 (3) 條規定的情況,即當法人實體與債權人之間簽訂的合約也對執行官具有約束力時,因為後者利用了債權人特別高的信任度。 12]股份公司(“Aktiengesellschaft”)管理委員會的職責也主要由公司承擔。
在許多情況下,在遺囑認證聽證會上,繼承人面臨著這樣一個事實:死者留下了巨額債務,而遺產無法提供足夠的保障。 在這種情況下,繼承人如果不承諾清償債務,有機會拒絕繼承。 在遺囑認證聽證會上,繼承人必須對遺囑認證債權人的主張做出回應。 如果繼承人承認遺產債權人的主張,則與出席遺產聽證會的遺產債權人達成協議不存在任何障礙。 作為和解的一部分,他們可以同意債權人的索賠將在指定期限內以金錢方式解決。 繼承人也可以將其繼承權或部分遺產轉讓給遺產債權人,以換取滿足債權人的債權。 設立公司 與上述第2點所提及的《民法典》中繼承債務清償的順序相比。 一方面,如果根據繼承人的假設,遺產完全覆蓋了遺產的債務,它使繼承人有權獲得滿足,而無需排隊等候。 繼承人對遺產債務承擔有限責任,這意味著主要是“cum viribus”,其次是“pro viribus”責任。 然而,也可能存在這兩種責任並存的情況,即繼承人部分承擔 cum viribus 責任,部分承擔 pro viribus 責任。
同一事物的所有權是基於名義份額屬於多個人的法律共同體。 繼承人在遺囑人死亡時獲得繼承財產的所有權,無需在房地產登記處登記。 在立遺囑人死亡時(ipso iure),繼承人獲得立遺囑人在死亡時擁有的、屬於其遺產的所有物品的所有權。 轉讓的本質是,物由此從轉讓方的權力轉移到所有權取得方的權力,但這種權力並不意味著物理上的控制,而是指法律上的控制。 房地產登記處僅根據要求或當局的要求登記(記錄)權利、資料和事實。 鄰居不僅可以進入,還可以使用鄰近業主的財產,如果這是在其土地上進行建造、拆除、改建或維護工作所必需的。 在審理過程中,新聞機構必須證明公告中的事實屬實。 法院要麼批准該主張並責成新聞機構進行更正,要麼駁回該主張。 如果主張成立,法院將確定更正的地點和時間以及必須公佈的文本。 如果上述條件適用於數據,但維護商業機密將產生因公共利益原因而無法存取公共資料的法律後果,則例外情況不適用。
與第 237 條第 (2) 款的法律文本不同,法院消除的不是無效原因,而是《民法》。 根據其明示的規範性文本,消除了因無效而造成的利息損失,並宣告合約經修改後的內容有效。 今後,雙方有義務像當初簽訂有效合約一樣履行合同,並在合約生效後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為了更新無效作為古典合約法律制度的內容,新民法典在多個方面進行了重大修改,影響到無效的作用、其規則的系統定位和結構結構以及具體的解決方案。 態度轉變的實質源自於這樣的認知:無效本質上是契約法的一種制度,無論是在範圍、邏輯、程序規則或製裁的法律後果上,都不能脫離完整的私法體系。 無效的作用是阻止擾亂市場關係秩序的產權關係的形成和履行。 公司登記 然而,這一切又與當事人權利的保護密切相關,因為無效的原因通常正是因為侵犯了當事人與正常契約關係相關的根本利益而對當事人造成損害。 因此,法律制度表達了民法的基本任務之一,即透過特殊的修復手段保護財產關係,即無效制裁。 匈牙利移植該指令的規定於 2013 年 7 月 1 日生效。 因此,轉換該指令的 1959 年《民法典》有關徵收成本統一費率的規則必須僅適用於 2013 年 7 月 1 日或之後簽訂的合約。 該規定也適用於2013年7月1日之後雙方或法院修改的先前簽訂的合同,涉及欠款和逾期付款利息。
任何共同所有者都可以單獨使用任何財產保護裝置來保護整個財產。 這是所有權僅在理論上在共有人之間劃分的問題,即使使用在各方之間劃分,名義上的所有權份額也存在於該物的每個部分中。 所有權終止的正常方式是該物易手,即他人取得該物的所有權。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所有權僅相對地終止,即僅相對於前所有者而言,因為同時,所有權是有利於新所有者的。 因此,相關終止方式與取得所有權的情況相同。 § 但土地所有者可以要求所有權分離,即建築物屬於建造者,而他仍然擁有土地。
[59]當然,也可能存在對權利人不公平的情況,例如:當持有人以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簽訂所有合約。 在這種情況下,解決的辦法是法院從權利人的合約中計算出一種平均價格,或回到先買後買的原則(見2.2條)。 V 如果他沒有明顯惡意,他的損害賠償責任適用一般規則,而他的使用權和收益收取則適用負責任保管規則,因此他有義務解除其權利持有人自該日起已收到或可能收到的所有福利。 設立公司 為保護國家財產或消除公共危險而死亡的人,其所扶養的人員或依法應當扶養的人員,均應當得到照顧,但他們需要支持。 商會成員必須購買強制責任保險,因為在其活動過程中對第三方造成損害的風險會增加。
如果通行權的行使限製或終止了財產的預期用途,業主也可以要求購買或徵用該財產。 民法典其他立法都對此進行了簡要處理,但《民法典》包含了詳細的規則。 智力作品也受到保護,因此,在侵犯與智力作品相關的權利時,也可以使用《民法典》中在侵犯個人權利時可以強制執行的工具,但單獨的立法還規定額外的保護工具。 民法典它也保護那些不受其他立法管轄的智力作品,但無論如何都具有價值(例如專有技術),可以在社會中廣泛使用並且尚未成為公共財產。 其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 由公開或私募發行投資基金投資單位創建和運營的具有法人資格的海量資產。 台北會計師 資產池法人實體,由投資基金管理人根據投資者的一般授權進行管理,以維護投資者的利益,即「保值」和「增值」。 預算機構是執行公共任務、滿足社會共同需求的法人實體,作為核心活動,不以營利為目的。 (重要的是檢查是否有足夠的資產。)如果有,則註冊,註冊具有成立效力,從而創建基金會。 之後創辦人就不能撤回基金會了,創辦人只有做出改變的選擇,但這只是有限的,哎呀,他不能改變基金會的名稱或用途,基金會只能在不損害資產的情況下進行修改。 創辦人不能影響基金會的決定,他對基金會的決定沒有影響力。
另一方面,即無效理由僅限於合約的一部分,有些條款受到影響。 由於合約日期,在這些爭議中,1959年民法典。 第 239 條第 (1) 款僅規定,在合約部分無效的情況下,如果當事人在沒有無效部分的情況下無法訂立合同,則整個合約無效。 一個更困難的問題是是否有必要加強工作的比較性。 筆者選擇了以新民法典這些法律制度為例詳細檢視國外實務的方法。 借鏡其他法律制度(例如可預見性、非累積原則)。 對於一本主要面向匈牙利讀者和執業律師的書來說,這種方法並不令人反感。 但在某些情況下,在分析我國長期存在的賠償法經典法律制度時,它會走得更遠,參考外國(主要是德國和英國)的實踐(例如,關於損害概念,第722頁)。 設立公司 因此,如果在後續版本中進一步加強比較法律方法,這與本書的性質並不完全不同。 可以看出,後者的提議是基於強制監管的原則,本質上是2006年的第三次Gt。 與此相關,該指令第 6 條規定了與延誤相關的收集費用的報銷。 根據第(1)款,成員國確保,如果根據第3條或第4條在商業交易中逾期支付利息到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權人支付至少40歐元的統一利率付款。
也可以補償因避險契約的訂定而導致受益人未能完成進一步交易而造成的額外損失。 最後,Ádám Fuglinszky 提請注意可能出現的情況,即權利人實施了避險購買,但仍只能向其簽約夥伴延遲履行,因此後者終止了雙方之間的長期框架合約。 除承保合約造成的損害外,權利方由此產生的損害(被遺忘的利潤)應在可預見的範圍內得到賠償。 工商登記 擔保契約獲得賠償的最基本條件之一是權利人違約,甚至是這樣的違約,權利人的履約利益因此終止。 期望持有人退出合約,或終止它,並且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才允許根據對沖交易計算損害賠償。
與已識別或可識別個人相關的任何資訊(姓名、地址、出生日期、母親姓名等)均被視為個人資料。 還有一些領域,專有名稱只能在有明顯的添加或省略的情況下使用。 這適用於科學、文學和藝術領域,如果同一領域已經有知名人士,那麼他可以要求下一個人使用自己的名字,但要加上或省略顯著的名字。 登記工商 教會可以經營教育、社會、衛生、體育、兒童和青少年保護機構。 法律可以規定公共任務只能由公共機構執行,或某些活動只能作為公共機構的成員才能進行。 如果創辦人發現管理機構不依照基金會宗旨運作,或危及基金會的運作,可以撤銷該管理機構的職權並重新任命。
順便說一句,自 2007 年以來,文件歸檔(包括電子文檔的數位歸檔)所需的法律法規已經出台。 這可以透過對目前服務於公司流程的軟體伺服器系統進行適當的IT開發來解決。 目前的合約式企業成立文件及附件都不是“智慧表格”,其電子化是透過掃描原始簽署的紙本文件“機械”完成的。 A) 有必要對公司登記所需的隨附文件進行部分規範和部分放鬆管制。 同時,公司登記冊是許多其他國家登記冊的基礎,因此必須在一定程度上滿足經濟主管機關的需要。 從純粹公司法的角度來看似乎不必要的數據(例如成員母親的姓名和住所)對於其他當局(例如稅務機關)來說卻至關重要,因此不幸的是,該領域的放鬆管制只能是有限的。 設立公司 權利人是否可以要求賠償利潤損失,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 多數意見認為,避險合約的目的正是為了讓受益人獲得基於原合約的預期利潤,因此除原合約與對價之間的差額外,受益人無權要求賠償損失的利潤套期保值合約的條款。 但是,如果受益人因合約終止而失去了基於購買(訂購)數量的一些價格折扣,則可能會做出不同的評估。 在這種情況下,除了避險合約造成的損害之外,還可以賠償因價格折扣損失而造成的損害。
R.被告因原告受僱而將油菜籽出售給原告。 在審理該案時,毫無爭議地認定被告對原告及其配偶實施了犯罪。 法院認為,這種行為無論如何都不能被歸類為屬於行政機關範圍內的活動,因為任何經濟公司的活動範圍都不能包括為犯罪提供便利。 此外,被告在接收和轉交原告及其妻子的貨款時並沒有表現出應有的謹慎態度,其行為已被認定為詐欺罪。 §207規定,公司對其高階主管在其職責範圍內的活動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害負責。 這項規定的合理性在於,公司主管在執行會員大會具有約束力的決定時,考慮到公司利益時,不承擔個人責任。 記帳士 在這種情況下,讓高階主管對公司造成的損失負責是不公平的。 然而,只有當損害是與其活動有關的具體造成的,或者在進行這些活動時,管理人員按照擔任此類職務的人員通常所期望的謹慎行事時,才可以免除個人責任。 如果不具備這些條件,則由高階主管而非公司對受害方負責。 經公證人批准的協議與法院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如果繼承人不履行協議中的義務,遺產債權人可以要求其強制執行。 繼承轉讓令也必須交付給債權人,債權人可以對該命令提出上訴。 配偶對遺產債權人的責任根據他/她作為繼承人繼承的遺產進行調整。
法院院長作為兩個法律統一委員會的主席,安排法律統一委員會會議於 2015 年 7 月 6 日舉行。 在法律統一委員會會議上,首席檢察官透過其代表就該動議發表了聲明,隨後做出了兩項法律統一決定。 公司註冊處的電子系統會自動拒絕不正確的表格(包括缺少必要的附件)。 當然,在符合規定的理由的情況下,可以再次提交註冊申請。 [1] 1980年4月11日在維也納簽署的《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約公約》(CISG),由1987年第20號法令頒布。 會計服務 如果您無法決定所給予的支出是否是維持現狀所必需的,您也可以訴諸法庭。 如果民法典當某些問題需要多數人決定時,少數人可以針對侵犯其權利的決定對多數人的決定提出上訴。 該行動並不妨礙該決定的執行,但法院可以中止該決定。 物體可以是可移動的,也可以是不可移動的。 就房地產而言,所有權份額在房地產登記冊上註明。